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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股票其他風險警示制度

發布時間: 2023-01-17 10:23:28

① 創業板上市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其股票是否會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創業板上市公司可能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0.5.2條、第10.5.3條規定情形的,應當在知悉相關行政機關向其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者知悉人民法院作出有罪裁判的當日向本所報告,及時對外披露,並就其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進行特別風險提示。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於公告日停牌一天,公告日為非交易日的,於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本所自復牌之日起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上市公司因前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期間,應當每五個交易日披露一次相關事項進展並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進行特別風險提示。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② 2021年股市ST規定 A股其他風險警示規則匯總

滬市主板: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一)公司被控股股東(無控股股東的,則為第一大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余額達到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5%以上,或金額超過1000萬元,未能在1個月內完成清償或整改;或公司違反規定決策程序對外提供擔保(擔保對象為上市公司合並報表范圍內子公司的除外),余額達到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5%以上,或金額超過1000萬元,未能在1個月內完成清償或整改;
(二)董事會、股東大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有效決議;
(三)一個會計年度內部控制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審計報告,或未按照規定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四)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3個月內不能恢復正常;
(五)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
(六)連續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
(七)公司存在嚴重失信,或持續經營能力明顯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等投資者難以判斷公司前景,導致投資者權益可能受到損害的其他情形。

科創板:
無。
深市主板(中小板):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一)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內不能恢復正常;
(二)公司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
(三)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決議;
(四)公司一年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
(五)公司向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關聯人提供資金或者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且情形嚴重的;
(六)公司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
(七)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本規則第條第(五)項所述「向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關聯人提供資金或者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且情形嚴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無可行的解決方案或者雖提出解決方案但預計無法在一個月內解決的:
(一)公司向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關聯人提供資金的余額在一千萬元以上,或者占公司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5%以上;
(二)公司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提供擔保的余額(擔保對象為上市公司合並報表范圍內子公司的除外)在一千萬元以上,或占上市公司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5%以上。
公司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其向第一大股東或第一大股東關聯人提供資金的,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創業板:
與深市主板(中小板)一致。

③ 創業板st新規定

創業板不採取st制度。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2018年修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最近三年凈利潤連續虧損的創業板股票不在進行風險提示,直接退市。其中凈利潤虧損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創業板將不再實施現行的「退市風險警示處理」。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深交所擬要求創業板公司在知悉即將觸及退市條件時及時披露有關信息,刊登退市風險提示性公告,並在此後每周披露一次退市風險提示公告。
1.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在股票前冠以「*ST」字樣;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在股票前冠以「ST」字樣;同時存在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情形的,冠以 「*ST」字樣。
2. 據了解,這是自創業板自開板以來的首批ST股票,同時也是科創板、創業板實施注冊制以後的首批ST股票。受其消息影響,今日早盤,兩只股票均低開低走,其中,樂凱新材低開11.4%,天龍光電低開3.6%。創業板的上市規則在2009年7月開始實施時,實際上設置了「ST」和「*ST」的預警制度,不過,為了提升退市效率,在2012年4月第一次修訂時,該預警制度被取消,換之以強化上市公司退市風險信息披露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來充分揭示風險,對於退市整理期股票冠以「××退」的字樣。
3.樂凱新材料還公告稱,鑒於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企業停止采購熱磁票產品,公司「熱磁票生產線」停產,預計三個月內無法恢復生產,對公司營業收入、現金流量和營業利潤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可能持續虧損,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拓展資料:
1、創業板注冊制st規則為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在股票前冠以*ST字樣。
2、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在股票前冠以ST字樣。 3、同時存在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情形的,冠以 *ST字樣。

④ 創業板到底有沒有ST警告

是沒有的,創業板的股票出現連續虧損是直接退市的。

1、創業板將不再實施現行的「退市風險警示處理」。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深交所擬要求創業板公司在知悉即將觸及退市條件時及時披露有關信息,刊登退市風險提示性公告,並在此後每周披露一次退市風險提示公告。

2、同時,擬實施「退市整理期」制度,即在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決定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前,給予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

3、在「退市整理期」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進行另板交易,不再在創業板股票行情中顯示漲跌幅限制為10%。分析人士認為由於恢復上市和借殼難,在30個交易日中進入退市整理板的創業板股票可能天天跌停,其中的風險投資者需提前提防。

4、為了使持有創業板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者有一個可以進行股票轉讓的渠道,《方案》規定創業板公司退市後,一律平移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轉讓。但是如果達到破產條件的,依法直接進入破產程序,不再平移。

5、退市制度將撇去創業板的估值泡沫,符合創業板特點,重建市場估值體系,讓市場更理性發展。不過,新規定可能使得公司高管和創投機構在退市前盡早減持,退出創業板。

(4)創業板股票其他風險警示制度擴展閱讀:

創業板沒有ST股票,沒有ST過程,直接退市的,所以創業板股票的風險高些,對於有違法行為的創業板上市公司,要格外小心。

st股票意義

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並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是指以下幾種情況:

(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 ,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⑤ 創業板公司出現什麼情況會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處理

創業板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將被實行其他風險警示處理:
1.申請並獲准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或者申請並獲准恢復上市的公司,其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主營業務未正常運營或者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負值
2.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正常
3.公司主要銀行帳號被凍結
4.公司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董事會決議
5.中國證監會或者深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⑥ 關於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制度安排的通知

各市場參與人:
為積極穩妥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工作,我所於2020年6月12日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將自按照《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發行上市的首隻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為確保新舊業務規則有序銜接,現就《特別規定》實施前後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制度安排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特別規定》實施前,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適用《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下簡稱《交易規則》)第3.3.15條規定,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

《特別規定》實施前已進入退市整理期,且《特別規定》實施時仍處於退市整理期的創業板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間的交易機制適用《交易規則》的規定。退市整理期間,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

二、《特別規定》正式實施後,根據《特別規定》第2.1條規定,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特別規定》正式實施後進入退市整理期的創業板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其他交易事項適用《特別規定》,《特別規定》未作規定的,適用《交易規則》及本所其他有關規定。

特此通知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0年7月10日

⑦ 創業板公司出現什麼情況會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處理

創業板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經審計凈資產為負
4.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5.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
6.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7.出現可能導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提出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問題解決方案,經深交所同意其實施
9.公司股票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11.深交所認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風險的情形

⑧ 創業板有st嗎創業板股票退市前會有預警嗎

創業板上市企業有ST制度。創業板股票退市前會有風險警示。
每年投資在ST股票上的失敗者比比皆是,但少有人能夠明白股票ST具體內容,下面有詳細解說。
大家千萬不要忽略以下這些,在操作過程中需要相當注意第三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在我們詳細講解股票ST之前,先給大家分享今日機構的牛股名單,趁還沒被刪前,趕緊領取:速領!今日機構牛股名單新鮮出爐!
(1)股票ST是什麼意思?什麼情況下會出現?
Special Treatment簡稱為ST,指的是滬深兩市交易所給那些財務或其他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進行警示的政策,股票的名字前面添加「ST」,俗稱戴帽,用這個來警告廣大的投資者要對這種股票打起十二分精神。
一旦公司的虧損有了三年,就會變成「*ST」,碰上這樣的股票提高警惕是必須的,因為它的個股很可能會退市。
這樣的上市公司不僅要帶帽,還要經歷為期一年的考察期,在此期間股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關於康美葯業在2019年時的300億財務造假,是最有名的一次案例了,昔日有名的A股大白馬就這樣變成了ST康美,在案件發生後,連續收獲15個跌停板和蒸發超374億的市值,全都是在案件之後。

(2)股票 ST如何摘帽?
在考察期間時,假設上市公司的年度財務狀況恢復了正常、審計結果表明財務異常的狀況就已經消除,如果在扣除了經常性損益後公司的凈利潤依舊是正值,而且公司還可以持續運轉正常,那就是可向交易所申請撤銷特別處理的程度了。
我們俗稱的「摘帽」,也就是在通過審批後撤銷掉股票名稱前的ST標記。
通常情況下,被迎來的上漲行情是在摘帽之後,我們完全可以重點關注這類股票,順便賺點小錢,應該怎麼第一時間獲得這些摘帽信息呢?這個投資日歷能很大程度幫到你,哪些股票進行分紅、分股、摘牌等信息每一天都會有提醒,看到下面的鏈接了嗎?趕緊打開吧: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3)對於ST的股票該怎麼操作?
如果自己買下的股票不幸變成了ST股票,則需要嚴密關注著5日均線,然後把止損位設置在5日均線之下,遇到股價跌破5日均線的情況,這個時候選擇清倉出局是最合適的,這樣後期持續跌停的時候就不會被套牢了。
另外還有一點,不建推薦投資者去建倉帶ST標記的股票,因為帶ST標記的股票,每個交易日只有5%的最大漲跌幅,操作難度相對較大,若想把握好投資節奏是一件非常艱辛的事情。
如果你對於股票的操作並不熟悉,可以用上這個診股神器,只需簡單輸入代碼,就可以知道股票的優質與否:【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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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創業板注冊制度規則

你好!
一、交易特別規定適用
(一)規則定位
優先適用《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未作規定的適用《交易規則》及深交所其他相關規定
(二)適用范圍
創業板上市的全部股票、存托憑證以及相關基金。既包括創業板存量股票,也包括規則實施後新上市股票 。
(三)實施時間
2020年8月24日起開始實施。
深股通投資者參與創業板股票盤後定價交易相關規定暫不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及業務安排由深交所另行通知。
二、交易規則主要變動
(一)放寬漲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放寬為20%;同步放寬相關基金漲跌幅至20%。
(二)優化融資融券交易機制
創業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以作為融資融券標的。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自該股票被實施風險警示當日起將其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
(三)實施盤後定價交易

創業板股票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當日收盤價對盤後定價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買入限價低於收盤價或賣出限價高於收盤價的盤後定價申報無效。
具體來看,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盤後定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 30、13:00至15:30。

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不進行盤後定價交易。 盤後定價申報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四)增加連續競價期間
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不在有效競價范圍內的委託暫存於委託簿,待委託波動到有效競價范圍內參與競價撮合

(五)設置單筆最高申報數量上限

限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 30 萬股,市價申報單筆數量不超過 15 萬股;
保留現行創業板每筆申報數量為 100 股及其整數倍的制度安排。
(六)新增股票特殊標識

對未盈利、存在表決權差異、協議控制架構或者類似特殊安排的企業新增特殊標識;
為提示投資者防範新股價格波動風險,對上市初期新股進行標識

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