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注冊制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能否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按照《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發行上市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以作為融資融券標的。被實施風險警示的,深交所自該股票被實施風險警示當日起將其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
在規則正式實施前的過渡期內,如有屬於兩融標的的創業板股票被實施風險警示的,深交所自該股票被實施風險警示當日起將其調整出融資融券標的證券范圍。
B. 創業板股票上市首日漲跌幅限制多少
創業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20%,創業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沒有漲跌幅限制,科創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20%,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滬市和深市主板股票每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10%,新股上市首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44%。
創業板改革之後,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漲跌幅比例已由原10%同步調整至20%。
考慮到投資者的承受能力,創業板特地對存量投資者與增量投資者作了差異化安排。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可繼續參加交易。增量投資者要求在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與證券),且參與證券交易需在24個月以上。
拓展資料:
創業板漲跌停限制是多少
實行注冊制後,創業板的漲跌幅限制便上調至20%,是主板市場的兩倍。之所以漲跌幅限制會放寬,是為了讓價格有充足的空間來反映市場信息,眾所周知,在注冊制的前提下,企業上市的條件將進一步寬松,上市企業的不確定性將進一步加大,股票的波動也是會加劇的,為了讓價格更好的反映信息,需要進一步放寬漲跌停板制度。
漲跌停板制度放寬意味著投資風險進一步加大,創業板的投資者需要有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因此創業板的開戶條件也有所提高,最新的開戶條件規定開通創業板辦許可權的投資者需滿足十萬元的市值要求。
創業板改革之後,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 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漲跌幅比例已由原10%同步調整至20%。
考慮到投資者的承受能力,創業板特地對存量投資者與增量投資者作了差異化安排。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可繼續參加交易。增量投資者要求在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與證券),且參與證券交易需在24個月以上。
C. 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需滿足哪些條件
你好,新《證券法》第十二條規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二)具備持續經營能力;(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新《證券法》施行後,證監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可能會有所調整,目前主要要求如下:
(1)發行人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在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3)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4)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5)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
(6)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7)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D.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有哪些
1.在發行上市審核方面,進一步明確創業板定位,在充分體現包容性的前提下,設置行業負面清單。同時完善小額快速再融資機制,修改完善審核時限要求,進一步提高審核效率等。
2.在持續監管方面,完善紅籌企業上市及退市條件。將市值退市指標調整為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市值低於3億元;公司因觸及財務類指標被實施*ST後,下一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的,也將被終止上市。此外,還明確了上市公司發行股票、可轉債上市條件。
拓展資料:
1.管理辦法簡介:
2020年6月12日深夜,證監會發布《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制度規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與此同時,證監會、深交所、中國結算、證券業協會等發布了相關配套規則。在交易類規則方面,為適應創業板股價結構特點和投資者交易需求,限價申報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調整至30萬股,市價申報調整至15萬股。同步放寬相關基金漲跌幅至20%。
2.條例解讀
a、升級後的規則更加明確了創業板定位,以支持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主要特徵,直接助推我國產業結構轉型升級。設置行業負面清單,原則上不支持房地產等傳統行業企業在創業板上市等,標志著創業板聚焦滴灌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更好發揮融資效能。
b、此次正式出台的制度規則對此前徵求意見稿做出諸多升級,反映了市場在實踐中關切的重點,同時也對存量項目的過渡做了明確的安排,有利於更好地保障創業板注冊制改革的順利推進。
c、對於不同的資本市場參與者來說,需要盡快適應創業板改革的新變化。對企業來說,創業板注冊制有利於幫助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型企業融資和發展;對於投資者來說,注冊制下創業板運行更為市場化,一些重大制度的變革也會帶來新的投資機會。而對於券商等中介機構,市場化的詢價機制將倒逼投行提高發行定價能力,上市公司供給的增加將考驗券商研究所對股票的研究和篩選能力。
E.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議案如何讓製作
北京xxxx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計劃書
目 錄
第一章:項目背景
第二章:上市的必要性
第三章:成立上市辦公機構
第四章:聘選中介機構
第五章:股份制改造及重組
第六章:募股計劃及資金投向
第七章:編撰上市材料並審報
第八章: 其他事項
F. 2009年5月1號實施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至今還有效么 有被廢止嗎
有效啊,只是在醞釀修改。證監會准備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系統修改一下,以反映新的審核理念。
G. 創業板首次發行股票上市日即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創業板首次發行股票上市日即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融資融券交易關鍵在於一個「融」字,有「融」投資者就必須提供一定的擔保和支付一定的費用,並在約定期內歸還借貸的資金或證券。
融資交易,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用於證券買入,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資買進證券稱為「買多」。
融券交易,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
(7)實施注冊後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擴展閱讀
融資融券業務本身對證券市場可發揮積極的影響。
首先是可以發揮價格穩定器的作用,即當市場過度投機或者坐莊導致某一股票價格暴漲時,投資者可通過融券賣出方式沽出股票,從而促使股價下跌;反之,當某一股票價值低估時,投資者可通過融資買進方式購入股票,從而促使股價上漲。
針對香港市場的研究表明,在開放融券賣出機制以後,股指期貨偏離現貨的幅度與次數均明顯減少。如果融券機制的缺位,將使反向期現套利幾乎不能進行。而投機者更有可能利用這個制度缺陷,藉助利空消息全力做空期貨進行逼倉,而不會受到套利交易的阻力。
推出融資融券,將對促進股指期貨期現套利交易、平抑過度投機,進而保證套期保值功能、促進股指期貨乃至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起到關鍵作用。
H. 注冊制創業板新股什麼時候上市
8月24日,注冊制首批上市,新交易規則正式施行。
新股上市第一天的漲幅往往都是不錯的,所以參與打新股的投資者較多。首批註冊制創業板新股上市首日可謂是大獲全勝,18隻新股均為正的漲幅,且漲幅基本都高於44%,而日後多數新股價格下跌,只少數維持了正的漲幅。
創業板新股申購條件是必須擁有創業板賬戶。投資者需要接受專業機構的風險承受能力測評,這是因為創業板股票的風險性較大,同時擁有較高的收益性,對於保守型的投資者來說不太適合。
(8)實施注冊後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擴展閱讀: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