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哪些情形,屬於異常波動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中,以下情形屬於異常波動,深交所將分別公布該股票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累計買入、賣出金額:
(一)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
(二)中國證監會或者深交所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異常波動指標自深交所公布之日起重新計算。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納入異常波動指標的計算。
❷ 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方式參與創業板股票交易,其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是如何規定的
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方式買賣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與漲跌幅限制范圍一致,在價格漲跌幅限制以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方式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900%以內,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❸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的漲跌幅比例是如何規定的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投資者需注意,自按照《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發行上市的首隻股票上市首日起,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漲跌幅比例將由原10%同步調整至20%。
❹ 投資者買賣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單筆申報數量是如何規定的
創業板股票單筆最低申報數量維持不變,投資者通過競價交易買賣創業板股票時,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同時,創業板股票調整了單筆最高申報數量要求,限價申報不得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不得超過15萬股。
❺ 投資者參與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在提交申報時有哪些價格範圍限制
對於無價格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的900%以內,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對於有價格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執行前述2%價格籠子的規定,其他階段的有效競價范圍和漲跌幅范圍一致。
❻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的漲跌幅限制比例是多少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此後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
中國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的創業板股票其他無漲跌幅限制情形,僅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特別注意,《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前,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ST、*ST股票)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前已進入退市整理期,且實施時仍處於退市整理期的創業板股票,退市整理期間的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交易特別規定》實施後,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