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定向增發股票定價的問題
你好:
1、一般的定價是按照:公告之前20個交易日的股票平均價90%左右增發
2、定向增發,分為:公開和非公開,非公開的人數、價格基本是定的,而公開的人數不定,多的可達200名,價格一般是根據報價的綜合來定
3、一般來說,非公開、定向發行股票基本上是利好,是相對公開發行而言
4、至於利好的程度,一是要看融資後的項目情況,二是要看發行價格的高低,三是看發行的規模和鎖定股票的時間
祝:好!
② 定向增發價格怎麼確定
和發行底價、定價基準日和發行價格掛鉤。
定增或者定向增發,即指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這種動嚮往往是公司在並購或擴產時需要資金時所導致的。一個完整的定增流程包括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取得證監會發行核准批文→發行證券並登記股份。
(一)發行底價
定增需要設定發行底價。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定增股票的發行底價為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八十。
(二)定價基準日
發行底價與定價基準日掛鉤。確定定價基準日需區分兩種情況。因為上市公司定向增發需要經過董事會決議,所以兩種情形均與董事會決議掛鉤。
第一種情形是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確定全部發行對象,且屬於下列情形之一:(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2)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3)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第二種情形則是除第一種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
在第一種情形下,定價基準日可以是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或者發行期首日,擇一即可,但一般選擇為董事會決議公告日;鎖定期為18個月。在第二種情形下,定價基準日只能是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鎖定期為6個月。
(三)發行價格
發行底價不一定是最終的發行價格。尤其是在第二種情形下,在定增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需要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
③ 股票定向增發是好事還是壞事
為什麼股票定增一般為利好現象?
1、有可能通過注入優質資產、整合上下游企業等方式給上市公司帶來立竿見影的業績增長效果。
2、有可能引進戰略投資者,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3、由於「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百分之九十」,定向增發基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凈資產。
4、如果上市公司為一些情景看好的項目定向增發,就能受到投資者的歡迎,這勢必會帶來股價的上漲
股票定增在什麼情況下會出現利空現象?
1、相關公司可能通過打壓股價的方式,以降低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由此構成利空。
2、若通過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了劣質資產,成為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則為重大利空。
3、如果上市公司為一些前景不明朗或項目時間過長的項目增發,則會受到投資者質疑,股價有可能下跌。
所以綜合來看,大部分情況下股票定增是利好現象,但投資者同樣需要防範風險,避免掉入「投資陷阱」。
拓展資料
級市場
一級市場(Primary Market)也稱為發行市場(Issuance M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過中介機構向投資者出售新發行的股票的市場。所謂新發行的股票包括初次發行和再發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資者出售的原始股,後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礎上增加新的份額。
一級市場的運作過程
(一)咨詢與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為了徹底的開放市場經濟,2014年新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成立不再有首次出資和繳納期限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2014新公司法實施後,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取消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1.募集資金的選擇:募集資金的方式一般可分成公募(Public Placement)和私募(Private Placement)兩類。公開募集需要核審,核審分為注冊制和核准制。
注冊制:發行人在發行新證券之前,首先必須按照有關法規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注冊,它要求發行人提供關於證券發行本身以及同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並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具有真實性、可靠性。——關鍵在於是否所有投資者在投資之前都掌握各證券發行者公布的所有信息,以及能否根據這些信息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核准制:又稱特許制,是發行者在發行新證券之前,不僅要公開有關真實情況,而且必須合乎公司法中的若干實質條件,如發行者所經營事業的性質、管理人員的資格、資本結構是否健全、發行者是否具備償債能力等,證券主管機關有權否決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主管機關有權直接干預發行行為。
2.選定作為承銷商的投資銀行。
3.准備招股說明書。
4.發行定價。
(二)認購與銷售
具體方式通常有以下幾種:1.包銷;2.代銷;3.備用包銷。
二級市場
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也稱股票交易市場,是投資者之間買賣已發行股票的場所。這一市場為股票創造流動性,即能夠迅速脫手換取現值。
二級市場通常可分為有組織的證券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市場,但也出現了具有混合特型的第三市場(The Third Market)和第四市場(The Fourth Market)。
三級市場
第三市場是指原來在證交所上市的股票移到以場外進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場,換言之,第三市場交易是既在證交所上市又在場外市場交易的股票,以區別於一般含義的櫃台交易。
四級市場
第四市場指大機構(和富有的個人)繞開通常的經紀人,彼此之間利用電子通信網路(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 ECNs)直接進行的證券交易。
場外市場
場外交易是相對於證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動都可稱作場外交易。由於這種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證券商的櫃台上進行的,因而也稱為櫃台交易(OTC,Over-The-Counter);
場外交易市場與證交所相比,沒有固定的集中的場所,而是分散於各地,規模有大有小由自營商(Dealers)來組織交易;場外交易市場無法實行公開競價,其價格是通過商議達成的;場外交易比證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靈活方便。
二板市場
二板市場(the Second Board)的規范名稱為「第二交易系統」,亦稱創業板(Growth Enterprise Market),主要是一些小型高科技公司的上市場所,是與現有主板(the Main Board)相對應的一個概念。
二板市場的特徵:
1.前瞻性市場;
2.上市標准低;
3.市場監管更加嚴格;
4.推行造市商(Market Maker)制度;
5.實行電子化交易。
④ 排排網金V:創業板定增有鎖定期嗎
有的,美股研究社統計如下:
國內關於創業板鎖定期的規定:
一、關於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的鎖定期
1、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應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其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2、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控股股東和實 際控制人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上述第1款關於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鎖定的承諾:
(一)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
(二)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3、控股股東關聯方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鎖定三十六個月;
4、不能確定控股股東的,按股份大小排列鎖定不低於51%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鎖定三十六個月;
5、申請受理前6個月內從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處受讓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鎖定三十六個月。
二、關於發行人的非控股股東和非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的鎖定期
1、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 內不得轉讓。
2、如發行人在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前六個月內(以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日為基準日)進行過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需遵守自工商登記日起鎖定三十六個月的規定;
3、申請受理前6個月內從非控股股東處受讓的股份,自上市日起鎖定1年。
三、 關於高管所持股份的鎖定期
1、公司高管、董事監事人員在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25%;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個月至第12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股份。
創業板定增有鎖定期嗎?定向增發產品的鎖定期會限制該股票在這期限內的交易權,因而投資者在認購定向增發產品時,除了要了解產品的收益與風險,也要注意鎖定期的問題。
⑤ 創業板定增有鎖定期嗎
國內關於創業板鎖定期的規定:
一、關於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的鎖定期
1、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應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其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2、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控股股東和實 際控制人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上述第1款關於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鎖定的承諾:
(一)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
(二)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3、控股股東關聯方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鎖定三十六個月;
4、不能確定控股股東的,按股份大小排列鎖定不低於51%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鎖定三十六個月;
5、申請受理前6個月內從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處受讓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鎖定三十六個月。
二、關於發行人的非控股股東和非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的鎖定期
1、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 內不得轉讓。
2、如發行人在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前六個月內(以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日為基準日)進行過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需遵守自工商登記日起鎖定三十六個月的規定;
3、申請受理前6個月內從非控股股東處受讓的股份,自上市日起鎖定1年。
三、 關於高管所持股份的鎖定期
1、公司高管、董事監事人員在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25%;
2、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個月至第12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股份。
創業板定增有鎖定期嗎?定向增發產品的鎖定期會限制該股票在這期限內的交易權,因而投資者在認購定向增發產品時,除了要了解產品的收益與風險,也要注意鎖定期的問題。
⑥ 關於定向增發的規定或規則,A股H股之間有什麼不同
很多進剛進入股市的朋友對股票定增一竅不通,賺錢的機會也被大大減少,甚至很多力氣都白費了。
股票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今天在這里我會向大家講述。特別實在,從股市中學到東西的同時,想要多賺到錢的相關參考因素又增加了一個。
在我們開始認識股票定增以前,先給大家遞上近期機構值得重點關注的三隻牛股名單,無時無刻皆有被刪去的可能性,盡早領取了再說:【緊急】3隻機構牛股名單泄露,或將迎來爆發式行情
一、股票定向增發是什麼意思?
先了解一下股票增發是什麼意思,股票增發的含義是已經上市的股份制公司,在原有股份的基礎上再增加發行新的股份。
股票定向增發是將上市公司的新的股票針對少數的特定投資者增加發行,並且打折出售。然而這些股票,在二級市場市上對散戶是不開放的。
了解股票定增是什麼意思之後,我們進入正題,緊接著來看看股票定增的情況,分析一下它究竟是利好還是利空。
二、股票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
通常都感覺股票定增是利好的體現,可是股票定增也有利空的可能性出現,對於他的分析和判斷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
為什麼說股票定增一般象徵的都是利好現象?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定向增發有明顯優勢:
1. 有可能通過注入優質資產、整合上下游企業等方式給上市公司帶來立竿見影的業績增長效果;
2. 戰略投資者有可能會被吸引,目的就是為公司以後的良好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要是股票定增確實能給上市公司帶來利益,那為啥還會有利空的情況出現呢?不要驚慌,大家繼而進行閱讀。
要是上市公司為一些前景表現優秀的項目定向增發,會很受投資者的歡迎,這有很大幾率會造成股價的上漲;如果上市公司為一些前景不明朗或項目時間過長的項目增發,則會受到投資者質疑,讓股價出現下滑的情況。
總的來說,關註上市公司的實時消息是必不可少的,這個股市播報可以為你全方位提供最新金融行業動態:【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如果說大股東都可以注入一些優質資產,其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明顯優於公司的現有資產,增發是能夠給公司每股價值帶來大幅提升。相反,倘若向著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者置換的資產存在不足,這會變成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則為重大利空。
假如正在進行定向增發的時間里,有操控股票價格的舉動,就會發生短期「利好」或「利空」的情況。就像有關公司可能以大幅度壓低股價的手段,以此來減少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由此構成利空;反之,若是擬定向增發公司不跌破增發底價,況且可能有大股東拉升股價,使定向增發成為短線利好。
所以綜合來看,大部分出現下股票定增的情況是利好現象,但投資者也一樣要防範風險,盡量參考多種因素進行多角度考慮分析,千萬別踩坑。
如果說你分析一隻股票的時間並不充裕的話,可以試著點擊一下這個鏈接,把你關注的股票代碼輸入到裡面,適不適合購買這個股票就可以看得到,可以得到最近行情的消息,讓你輕松把握時機:【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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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股票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好。
股票定增一般來說是利好,定增後一般公司盈利水平會上升,對股價有利好。不過如果有極端情況,股價也會下跌。
對於流通股股東而言,定向增發是利好。判斷定向增發是否利好,要結合公司增發用途與未來市場的運行狀況加以分析。相關公司很可能通過打壓股價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達到以低價格向關聯股東定向發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構成利空。 拓展資料:
創業板定增報價原則
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本次發行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或者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的,本次發行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
一、股票定向增發是什麼意思?
可以先去看一下股票增發是什麼意思,股票增發是說上市後的股份制公司,在原有股份的基礎上再增加發行新的股份。
因此,上市公司對小部分的特定投資者所增發並打折出售新股票的行為就叫做股票定向增發。然而這些股票,在二級市場市上對散戶是不開放的。
股票定增的意思大家都了解了,大家言歸正傳,緊接著來看看股票定增的情況,分析一下它究竟是利好還是利空。
二、股票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
通常認為股票定增是利好的象徵,但也可能出現利空,很多因素都會影響股票的形勢。
有什麼理由說股票定增一般為利好現象?
定向增發對於上市公司來說有很大的益處:
1. 定向增發可能通過注入優質資產、整合上下游企業等方式使得上市公司的業績增長;
2. 戰略投資者有可能被引入,目的就是為公司以後的良好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既然股票定增可以給上市公司帶來這么多好處,那為啥還會有利空的情況出現呢?不要心急,大家緊接著看下去。
如果上市公司為一些前景看好的項目定向增發,也是投資者比較看好的,這有很大幾率會造成股價的上漲;對於前景不明朗或項目時間過長的項目,如果上市公司對於進行項目增發的話,這樣一來,很多消費者都會提出質疑,有可能會造成股價出現下滑的。
這樣來看,實時關註上市公司的消息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大股東如果能夠做到注入的都是優質資產,那麼和公司現有資產相比,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應該有更顯著的優點,增發是可以給公司每股價值帶來大幅增值。反而,如果變成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換進入了劣質資產,其很有可能是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一貫做法,換句話說是重大利空。
倘若在定向增發的期限內,有操控股票價格的行為,那麼會出現短期「利多」或者「利空」的現象。就像有關公司可能以大幅度壓低股價的手段,以降低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利空就被構建出來了;反之,如果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跌破增發底價,則也許發生大股東有拉高股價的情況,在定向增發這方面,會變成短線利好。
所以結合起來看,出現股票定增的多數情況是利好現象,但投資者也需要做好風險防範,盡量從多種因素出發綜合考量分析,避免投資失敗。
⑧ 定向增發的股票,什麼時候可以上市流通
根據規定,是需要在配售完成後鎖定一年才可以上市的。應當符合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九十;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是不得轉讓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以集合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的非公開產品,股票鎖定期(或禁售期)為12個月;非關聯方可以審慎參與,對關聯方需穿透認定;委託人承諾:我方及我方最終認購方不包括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承銷商、及與上述機構及人員存在關聯關系的關聯方。
主板定增報價原則:股票的發行價格比定價基準日要比前20個交易日的均價的90%要高,定價基準日沒有嚴格限制,可以是股東大會的公告日,也可以是董事會決議的公告日,甚至是股票發行首日。(最新窗口指導:如發行期首日作為定價基準日的,原則上不會再出反饋意見)
創業板定增報價原則:首先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本次發行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並且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或者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的,本次發行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
拓展資料:定增或者定向增發,即指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一個完整的定增流程需要包括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取得證監會發行核准批文→發行證券並登記股份,這是完整的定增流程。
⑨ 創業板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制是怎麼回事
這個屬於定向增發股票,一般定向的對象不超過10人,價格是市場上前段時間的平均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