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昭信股票的特點
第一,期限長,利率高。昭信股票以20年作為償還期,屬於長期債券,利率為5%,在同時期內算是高利率。這種類型的債券對於籌資者和投資者都有較大的風險。
第二,股票准許抵押、售賣,即准許其自由流通。現代債券有上市及非上市債券之分。一般來講,可上市債券因其流動性好、易於變現,為投資者所青睞。晚清公債券實際上不具備二級市場,但准其售賣,無疑是一個較大的革新。
第三,償債來源不明確。當代公債券償付本息的來源一般是每年加增稅收、將債務支出列入預算、設立償債基金等,確保按時償本付息。清政府似乎是選擇了第一條路,但語焉不詳,敘述簡略,並無確實的預算數目及確定的資金歸還股款,其真實的償債能力令人生疑。
㈡ 昭信股票的簡介
昭信股票以田賦、鹽稅為擔保,募集金額為庫平銀1萬萬兩,年息5厘。公債證書面額為100兩、500兩及1000兩三種。償還方法是,前十年付息,後十年本息並付,二十年還清。償還財源是:鹽稅增征所得的年額60萬兩及漕糧、綠營經費、其他諸經費節減的剩餘金供支付利息,十年後用外債償卻基金歸還本金。募集債款10萬兩以上的人,由各省報請授獎;1萬兩以上的應募者予以官位。債券由戶部專設昭信局、各省設分局辦理。
㈢ 昭信股票的結果
對於朝廷發行昭信股票的「萬不得已」的苦衷,時人評論認為蒙受過浩盪皇恩的官紳正宜趁此時機主動報答,捐款而不受票,以助君上渡過難關。而封疆大吏對朝廷此舉也多表示「理解」。
只是,昭信股票在發行過程中,雖然朝廷頒布了嚴格的章程,作了還本付息的規定,但也嚴重背離原定章程。昭信股票的發行,最終演化成為官府的苛派抑勒或強令捐輸,使民眾怨憤激增。光緒多次下詔規定「商民人等願借與否,各聽其便」,嚴禁官吏強行指派和借端勒索。但是,為時不久,彈劾地方官借發行昭信股票肆意勒索的奏章便接二連三地被送到光緒的御案上了。「各省辦理此事,名為勸借,實則勒索,催迫騷擾,貽累閭閻」。尤其是四川、山東等省,「始則勸購,繼則勒購,且有因逼斃命者」。更有官員將募得的股款扣留別用,拒絕上交,各打各的小算盤。結果是「酷吏得假此盡飽私囊,以其餘歸之公」。
昭信股票的發行導致人民怨聲載道,朝臣嘖有煩言,光緒只得在九月間下詔「著即停止」。但很多地方不肯就此罷休,「仍如徵收錢漕故智,於既奉停止股票諭旨後,謄黃不張貼,苛派抑勒,百倍於未停股票之時,……邊省小民,仍不免罹官之餘毒也」。
㈣ 昭信股票的意義
昭信股票的發行是近代中西文化碰撞的結果。清政府借鑒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財政制度,在中國試行公債制度,企圖用這種措施解決它所面臨著的嚴重財政危機。由於發行市場、體制缺陷、制度環境等方面的原因,這次公債的發行並不十分成功。盡管如此,由於它引進了西方資本主義的財政觀念和財政制度,對中國的封建財政制度給予了巨大的沖擊。因此在中國近代經濟史上應當佔有一定的地位。
㈤ 我國最早發行的兩支股票詳情介紹一下
康有為變法發行股票
1898年(農歷戊戌年),以康有為為首的改良主義者通過光緒皇帝進行了一場資產階級政治改革,主要內容是:學習西方,提倡科學文化,改革政治、教育制度,發展農、工、商業等。這次運動遭到以慈禧太後為首的守舊派的強烈反對,這年九月慈禧太後等發動政變,光緒被囚,維新派遭捕殺或逃亡國外。歷時僅一百零三天的變法終於失敗。這場變革史稱「戊戌變法」。
康有為在戊戌變法失敗後逃亡海外,為了延續保皇黨,康有為在海外發動華僑,創辦了中國第一張跨國股票。
據東森新聞網報道,收藏了康有為發行的股票的黃先生表示:「以宣傳保國保皇保種為口號,先是進行捐款,後來以集資辦實業為主。」
康有為斥發行昭信股票是亡國之舉
其實,在康有為之前,清政府也曾發行過「股票」,不過,這份股票嚴格意義上來說是公債,它就是著名的「昭信股票」。
1898年1月30日,黃思永上書光緒《請特造股票籌借華款疏》,提出應發行借款「股票」,以充分挖掘和積聚華民的財富,尤其是應「嚴責中外臣僚,激以忠義奮發之氣,先派官借,以為民倡」,則「合天下之地力人力財力,類別區分,各出其餘,以應國家之急;似乎四萬萬之眾,不難借一二萬萬之款」。
此項借款關乎國家的自立自強,所以黃思永請將借款「股票」命名為「自強股票」。希望讓民眾明了政府借款是「因國計自強派股」,進而「人人曉以休戚相關之理,人人動其忠君愛國之忱」。後來,在制定章程之時,侍郎張蔭桓將之改名為「昭信股票」,意即「就認股數目以昭信守」,顯示政府信用。
在利益保障方面,此項股票定以一年見利,「既速且准」。正為財政危機困擾的光緒帝對黃思永的奏疏十分重視,傳旨「著戶部速議具奏」。戶部上《奏准自造股票籌借華款疏》,基本上同意黃思永的方案。光緒皇帝當即批准,並對此次募集公債寄予了厚望。
只是,昭信股票在發行過程中,雖然朝廷頒布了嚴格的章程,作了還本付息的規定,但也嚴重背離原定章程。昭信股票的發行,最終演化成為官府的苛派抑勒或強令捐輸,使民眾怨憤激增。昭信股票的發行導致人民怨聲載道,朝臣有煩言,光緒只得在九月間下詔「著即停止」。
康有為對發行昭信股票一事堅決反對,斥為亡國之舉,指出其結果只會「徒飽貪吏,於國計無益」。他還認為,無論外債內債都是挖肉補瘡,如果不從經營自強著手的話,「則賠款無已時,借款亦無已時,是坐自斃也」。
梁啟超後來評價昭信股票「實中國內債之嚆矢,而恐亦中國內債之末路也,……以若此之政府,本不足信,雖欲昭之,其烏可得」。
慈禧籌建自來水公司發行股票
在康有為之後,慈禧也曾發行過股票。光緒年間紫禁城的一場大火,使慈禧意識到自來水的重要,於是下令袁世凱籌建京師自來水公司,並且公開發行自來水股票。
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袁世凱通過農工商部委派周學熙在京承辦京師自來水廠。周學熙(1866-1947)安徽建德人,洋務運動重要人物周馥之子,民國初期地方財政、實業界的代表人物。
由於國庫空虛,創辦公司又需資浩大,所以公司採用了當時少有的集資方式——發行股票股本總額300萬元,專招華股,由於採用了許多靈活優惠政策,如交股金在先者10股送1股等,故資金迅速到位,京師自來水廠1908年即投入建設,1910年便完工投廠。這就是世人所說的「一場火」引發一張「股票」,一張「股票」引出一段「故事」的由來。
在那個年代,還沒有股票大廳,也沒有股民瘋狂炒股的畫面,只不過是一些留著長辮子的人手拿一大迭股票而已。不過,也不難想像這一張又一張投資工具,在當時民眾的生活中已經佔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㈥ 昭信股票的評價
廣東布政使岑春煊針對昭信股票的失敗指出:「伏查泰西強國,皆有國債,其辦理妥善,皆由交銀行經理,不歸地方官吏,且本利清償妥速,行之有素,故集巨款無難」。學者楊鵬程認為,在中國的資本主義金融制度還未具雛型,這個空白是由帝國主義壟斷資本來填補的。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在中國都設有銀行,通過對華輸出資本牢牢控制著中國的財政金融事業。有人彈劾奕劻以二厘利率在英商匯豐銀行存銀一百二十萬兩,戶部尚書鹿傳霖和都御史清銳奉旨徹查,卻被匯豐銀行堅決回絕,聲稱「銀行向規,何人存款,不準告人」。外國銀行替存戶保密居然可以抗拒聖旨,使得有錢人驚喜交集,他們寧願低利、無利甚至交納手續費把錢存入外國銀行的保險櫃,也不願認購毫無債權保障、形同廢紙的昭信股票。
維新派領袖康有為對發行昭信股票一事堅決反對,斥為亡國之舉,指出其結果只會「徒飽貪吏,於國計無益」。他還認為,無論外債內債都是挖肉補瘡,如果不從經營自強著手的話,「則賠款無已時,借款亦無已時,是坐自斃也」。
梁啟超後來評價昭信股票「實中國內債之嚆矢,而恐亦中國內債之末路也,……以若此之政府,本不足信,雖欲昭之,其烏可得」。
㈦ 昭信股票的介紹
昭信股票是清政府於1898 年發行的一種國內長期公債。是清政府實行的一項新的籌款措施。它引進了西方資本主義的財政觀念和財政制度,動搖了封建的等級關系,對中國的封建財政制度給予了巨大的沖擊,表明中國財政正在逐步地向近代化邁進。但由於當時的中國尚缺乏發行公債的經濟基礎,也不具備發行公債的人文社會環境,加上清政府無意真正進行財政改革和地方官員對發行公債的阻撓,昭信股票最終未能達到預期效果,半途而廢,成效不大。
㈧ 昭信股票的起因
中國政府發行最早的公債並不叫「債券」,而叫作「股票」,它就是著名的「昭信股票」。
1898年1月30日,黃思永上書光緒《請特造股票籌借華款疏》,提出應發行借款「股票」,以充分挖掘和積聚華民的財富,尤其是應「嚴責中外臣僚,激以忠義奮發之氣,先派官借,以為民倡」,則「合天下之地力人力財力,類別區分,各出其餘,以應國家之急;似乎四萬萬之眾,不難借一二萬萬之款」。
這次上書提意見自有其原因。甲午戰爭後,清廷與日本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其中第四款規定:「中國約將庫平銀貳萬萬兩交與日本,作為賠償軍費」,同時還約定,這筆兩億兩的賠款必須在3年內分8次付清,否則,未付清的款目要另外支付5%的年息。這筆賠款相當於清廷兩年的全部稅收,當清廷交付了第4期賠款後,再也拿不出錢來。1897年清政府籌辦第三次借款時,英國和沙俄為獨占貸款權爭執不下,形成僵局。清政府對雙方都不敢得罪,決定停借外款,自己想辦法解決。光緒允許天下士民上書言事,並下詔要求臣下「籌劃開源之計以償付賠款。」
此項借款關乎國家的自立自強,所以黃思永請將借款「股票」命名為「自強股票」。希望讓老百姓明了政府借款是「因國計自強派股」,進而「人人曉以休戚相關之理,人人動其忠君愛國之忱」。後來,在制定章程之時,侍郎張蔭桓將之改名為「昭信股票」,意即「就認股數目以昭信守」,顯示政府信用。
在利益保障方面,此項股票定以一年見利,「既速且准」。黃思永樂觀地指出:通過精神激勵和收益保障,華商一定會積極響應,「安見將來風行之盛,不如外洋」。正為財政危機困擾的光緒帝對黃思永的奏疏十分重視,傳旨「著戶部速議具奏」。戶部上《奏准自造股票籌借華款疏》,基本上同意黃思永的方案。光緒皇帝當即批准,並對此次募集公債寄予了厚望。
根據黃思永建議「先按官之品級、缺之肥瘠、家道之厚薄,酌定借數之多少,查照官冊分派,漸及民間。」戶部官員在會商時作了較為實際的考慮:「第缺分肥瘠、家道厚薄,一時既難周知;且按官之品級以定數之多少,亦恐跡近抑勒,窒礙難行。」經過「會同商酌」,戶部定出了較為折衷的方案:由該部印造「股票」百萬張,凡官紳商民均「量力出借,無庸拘定數目」。但考慮到「內外大小臣工,受國厚恩,際此帑絀時艱,尤當熟計安危」,發揮帶頭作用,「出家資以佐國用」。所以「擬請降旨飭令在京自王公以下,在外自將軍督撫以下,無論大小文武現任候補候選各項官員,均領票繳銀,以為商民之倡」。即將政府強制攤派,變為動員官員認購。
㈨ 昭信股票的影響
昭信股票在民間的發行並不順利,廣大紳民並不踴躍響應。昭信股票的籌集對象還有各個階層的商人,而負責發行及給票、收款的機構為戶部昭信局和各省昭信分局。為使民眾了解並購買昭信股票,各級官吏又介入到昭信股票的發行中來。在一個封建國家中,行政手段及技術有限,官吏的專業化技能及素質偏低,又缺乏監督機構,結果官吏貪婪與否全在於道德水平的高低,形成了委託——代理中所謂的「道德風險」。在昭信股票的募集過程中,官吏先是勒索,「力僅足買一票,則以十勒之;力僅足買十票,則以百勒之」。若勒索不成,就「始而傳問,繼而差拘,甚且枷鎖羈禁隨之」,採用各種行政強制措施,進行強迫性銷售及勒索,一時民怨沸騰。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就有順天府同知謝裕楷、劉仲蠨,安邱知縣俞崇禮等因借籌集股款勒索擾民而被監察御史參奏[3]。 官吏的腐敗行為,大大提高了這次公債發行的隱性成本,影響極為惡劣。
握有實權的地方長官,大多對昭信股票的發行持有異議。他們或是陽奉陰違,或是半心半意,甚或截留挪用。昭信股票發行伊始,湖廣總督張之洞就上疏表示湖北雖能籌款「十萬余兩」,但商民力量微薄,恐難再籌。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劉坤一更以「本省之款供本省之用,理勢宜然,最為簡便」為由, 截留昭信股款。山東巡撫張汝梅也上疏請求截留山東昭信股款40餘萬兩,用於山東賑災費用。
由於發行不力,再加上各種弊端叢生,清政府不得不於1898年年底草草停止了昭信股票的發行。其時,昭信股票只發行了1000萬兩白銀的債券。
㈩ 昭信集團的股票代碼
430073
股票專家陳牛牛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