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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發行股票是上市嗎

發布時間: 2022-06-28 14:42:04

Ⅰ 主板上市和創業板上市一樣嗎區別有哪些

主板要求企業上市必須連續三年盈利,創業板只要預期市值不低於50億元,近一年營收不低於3億元,便不做盈利要求。
主板上市要求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元,創業板只要近兩年凈利潤為正並累計不低於5000萬元,便沒有營收要求。
主板上市要求企業有一定的現金流,而創業板沒有相關規則。
創業板上市的條件要比主板市場更加靈活、門檻更低,這對於上市公司是好事,但是對於投資者而言,選到基本面差的股票的概率也提高了,在創業板投資中,投資者應當更加註重上市公司的價值。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

Ⅱ 創業板什麼時間上市的

2009年10月30日。
2009年10月30日,中國創業板正式上市。2006年下半年,尚福林表示適時推創業板。2007年3月,深交所稱創業板技術准備到位;尚福林要求積極穩妥推進。2007年6月,創業板框架初定。 2008年3月創業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發布。2009年3月31日,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實施。2009年7月1日,證監會正式發布實施《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投資者可在7月15日起辦理創業板投資資格。2009年9月13日,中國證監會宣布,於9月17日召開首次創業板發審會,首批7家企業上會。 2009年10月23日,中國創業板舉行開板啟動儀式。
關於創業板上市時間表的問題,投資者需要了解創業板是一種證券市場,普通證券市場的特徵它都有。就目前的證券市場而言,主板市場的上市公司不僅數量眾多,而且對公司上市資格條件的要求也比創業板要多,因此創業板是屬於二板市場。
拓展資料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有著重要的位置。在中國的創業板的市場代碼是300開頭的。
在知悉了創業板上市的時間表之後,投資者還需要明白,股票市場成立創業板的目的是協助許多處在創業初期的中小企業,使這些企業能夠應用資本市場來開展壯大本身。創業板著重兩類品種的企業,一種為生物醫葯、新能源、電子信息、環保節能等范疇的企業,第二種是在技術業務形式上有創新能力的企業以及在市場上的佔有率高一點的企業。

Ⅲ 創業板上市和股票上市有什麼區別

創業板上市只是股票上市得一種
創業板的概念
創業板首先是一種證券市場,它具有一般證券市場的共有特性,包括上市企業、券商和投資者三類市場活動主體,是企業融資和投資者投資的場所。相對於現在的證券市場(主板市場)而言,主板市場在上市公司數量,單個上市公司規模以及對上市公司條件的要求上都要高於創業板,所以創業板的性質屬於二板市場。

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一般是指中小企業的市場、小盤股市場、創業股市場,是在服務對象、上市標准、交易制度等方面不同於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的資本市場,是交易所主板市場之外的另一證券市場,其主要目的是為新興中小企業提供集資途徑,幫助其發展和擴展業務。由於我國的二板市場定位於為創業型中小企業服務,所以稱為創業板。根據已定的方案,創業板擬定設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板市場作為主要為中小型創業企業服務的市場,其特有功能是風險投資基金(創業資本)的退出機制,二板市場的發展可以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融資環境。大多數新興中小企業,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卻對資本的需求很大,證券市場的多次籌資功能可以改善中小企業對投資的大量需求,還可以引入競爭機制,把不具有市場前景的企業淘汰出局。國際上成熟的證券市場大都設有二板市場,只是名稱不同。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Ⅳ 創業板上市是什麼意思

指交易所主板市場以外的另一個證券市場,其主要目的是為新興公司提供集資途徑,助其發展和擴展業務。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較好。
拓展資料:
創業板: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上市要求
中國創業板對於上市企業的標准,目前主要有如下規定:
(1)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依據發行審核委員會的審核意見對申請人的發行上市申請作出核准或不予核準的決定。中國證監會對創業企業股票發行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其對創業企業所所發行的股票的價值或者投資人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
(2)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企業(簡稱"申請人")應當是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應當先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條件
創業板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申請在深交所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四)公司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Ⅳ 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上市了嗎

截止到2020年8月,注冊制創業板股票沒有上市。創業板注冊制改革為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的方向,改革的制度設計必須充分考慮中國市場的環境和條件。全國人大做出的授權決定,為啟動創業板注冊制改革的技術准備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

2020年6月12日,證監會發布了《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與此同時,證監會、深交所、中國結算、證券業協會等發布了相關配套規則。



從發行上市條件看,創業板改革根據新證券法,制定了更加包容多元的股票發行條件。值得關注的是,創業板改革方案明確再融資與首次公開發行同步實施注冊制,程序基本一致。創業板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涉及發行股票或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實行注冊制。

Ⅵ 深交所創業板施行注冊制後,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上市條件是什麼

發行人申請在創業板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創業板發行條件;
二是發行後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
三是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四是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標准(關於一般企業、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企業、紅籌企業等具體的市值及財務指標詳見本文問題2、問題3、問題4);
五是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條件。
紅籌企業發行股票的,上述第二項調整為發行後的股份總數不低於3000萬股,上述第三項調整為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紅籌企業發行存托憑證的,上述第二項調整為發行後的存托憑證總份數不低於3000萬份,上述第三項調整為公開發行的存托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發行後的存托憑證總份數超過4億份的,公開發行存托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10%以上。

Ⅶ 創業板ipo是什麼意思創業板ipo已問詢意味著什麼

創業板ipo也可以說是創業板上市,是指交易所主板市場以外的另一個證券市場,其主要目的是為新興公司提供集資途徑,助其發展和擴展業務。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因此,在創業板進行發行和主板市場相比來說,上市條件是比較寬松的。

創業板IPO已問詢意味著該公司的IPO進程已經進展到了最後一步,在此之後,如果問詢結果沒有什麼問題,從已問詢到上市一般需要兩個月的時間,相關公司就可以准備在證券交易所發行自己的股票了。

創業板股票上市一般要花大半年時間,甚至更長。上市公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交易所於收到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

此外,一旦交易所受理申請,需要將資料提交證監會審核,證監會可以要求交易所進一步問詢,問詢一般需要6個月,而問詢通過後是否同意注冊上市的結論需要20個工作日,整個過程最理想也需要7個月。

此外,若創業板上市申請被否決,可在6個月後重新申請。二板市場是有別於主板市場的一類證券市場,主要為暫時不能上市的中小型企業和新興企業提供融資渠道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有利於潛在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二板市場的特點是低門檻進入,但經營要求嚴格。

創業板ipo具體條件如下:

1、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1]

3、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二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4、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第十二條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從上述可知,和主板相比的話創業板ipo主要寬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上。

和香港地區以及美國創業板相比,主要有以下區別:

一、與主板市場相比較,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除了要符合《公司法》和《證券法》的相關要求外,公司章程還必須要符合創業板上市規則的有關要求。

二、與主板上市公司組織結構比較,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必須包括2名以上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應當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不得有董事會指定。獨立董事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經營管理、法律或財務工作經驗,並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公司董事的職責。

三、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一般處於初創階段,資本金規模較小,所以對其股本規模要求比主板上市公司降低,下限初定在2000萬元左右,以便為企業資本規模的擴大和業績的增長留下空間;另一方面,由於創業板上市公司成長迅速,對融資的頻率要求高,因此可能縮短其再次發行的時間間隔,如取消主板市場對增資發行所需求的一年間隔期,有助於保證股本與業績的同步良性增長。中國的創業板現在有消息傳言股本規模下限可能會在3000萬元。

四、由於營運記錄對於投資者分析企業狀況、預測發展前景來說是必不可少的,國內主板市場上市條件中,要求申請上市的企業有三年以上的經營記錄。而創業板上市的公司通常創立時間短、營運記錄有限,因此對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的經營記錄為兩年。

五、創業板市場選擇上市時更側重於公司的發展潛力,而不同於主板市場所要求的經營現狀。香港創業板對上市公司盈利沒有要求,正是考慮到新興企業在創業初期少有或幾乎沒有盈利的實際情況,美國NASDAQ市場雖然上市標准有三套,但總體上對盈利也基本不作要求。因此,國內創業板市場亦不會將上市公司盈利記錄作為基本條件。為了保證投資者利益,降低投資者風險,中國可能會對盈利作一定的要求,估計要求兩年內利潤要達到一定的底線。

另外,除了IPO上市的還有買殼上市的方式。對於創業板實現上市是寬條件嚴管理,不過現在關於創業板ipo的方式有了新的松動,可以通過借殼方式上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