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教各位大俠 在股票市場中 做對倒 犯法嗎謝謝
操縱股價犯法。但在中國,有法不一定執行,因為還有關系。另外如果手法隱蔽,操縱股價是不容易判定的,所以小盤股背後常有莊家。但現在證監會對操縱股價監管越來越嚴,這是市場走向成熟的必經之路。
㈡ 股市對倒做市犯規該查嗎
該查。
中國的股票市場長期以來存在的一個公告開秘密,即大量違法違規的內幕交易」莊家「操控市場,「對倒對敲」「逆勢拉升」等等。
所謂對倒就是自己倒賣自己的股票,其目的就是為了製造虛假的成交量,相信大家都知道,要將一種商品賣出去,必須要有人來買,如果賣家和買家需求供給差不多,價格和交易也都會十分穩定,可惜的是,市場經常會產生求不應供的表現,這個時候就只能靠價格來吸引人,從而引來大資產甩賣。
㈢ 股市主力對敲是犯法的嗎
是犯法。
對敲也稱為相對委託或合謀,是指行為人意圖影響證券市場行情,與他人通謀,雙方分別扮演賣方和買方角色,各自按照約定的交易券種、價格、數量,向相同或不同的證券經紀商發出交易委託指令並達成交易的行為,即一方做出交易委託,另一方做出相反交易委託,依事先通謀的內容達成交易。
構成要件:
1、主觀上,雙方具有通謀的故意,具有製造證券市場假象、誘導投資公眾做出錯誤的證券投資判斷、企圖獲取利益或避免損失的目的
2、客觀上,雙方具有通謀行為和委託事實,通常而言,交易雙方的委託在時間、價格、數量上雖不要求絕對一致,但要求具有相似性。
㈣ _正財經股票專業資訊機構向股民推薦股票違法嗎
不違法。
推薦股票的話,是需要具有投顧資格的,否則的話,就是不合規,也可以說是違法的。非正規機構還是建議不要隨便的相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㈤ 對倒買賣為什麼違法
對倒買賣的前提是存在:資金優勢。我們國家想打造一個相對公平的交易環境,對倒買賣是純粹的投機行為,與國家設立股市的政策不符。
當然,咱的股市到底是怎樣的股市咱不好評論。
哈哈,習慣就好啊。
㈥ 機構操縱股價合法嗎
你好!
個人認為,股市的漲、跌都是人為的,在中國政策是主導,消息是縱容,情緒是乾柴,點燃了就烈火熊熊,澆滅了就冰凍三尺 。股市的頂和底雖然都是一步步走出來的,但是滅頂和認底需要管理層干預,任何人既沒這個能力,也沒有這個權力。
股票漲跌快慢完全看主力,主力或大資金流入個股就會漲,大筆資金瞬時進入就會急漲。誰錢多誰決定瞬時價格……
㈦ 想問在股市裡面,對倒跟對敲不是違法的嗎
量大了,使股價產生了異常波動,就是操縱股價違法,量小沒人管你
㈧ 中國操縱股票屬於犯罪嗎,比如一支股票要漲了,然後提前大量的買入,等到高位在拋,這違法嗎
是的。
機構操縱股市交易、股市價格有違證券法。
我國《證券法》對市場操縱認定的規定,主要集中在《證券法》第71條中。該條主要採取列舉式對操縱行為的類型作了規定,同時也預設了一些認定市場操縱的條件。
由於我國是成文法國家,行政和司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審裁斷案,不允許超越或篡改法律,因此對《證券法》市場操縱規范的解讀實際上就關繫到我國司法和行政執法過程中對市場操縱的具體認定,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證券法》對市場操縱主體的規定
證券法第71條禁止「任何人」以操縱市場的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轉嫁風險。這里的「任何人」不能狹隘地理解為自然人,應該是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內的法律意義的「人」。其解釋依據有2點:
首先,從法理上說,法律意義上的「人」實際上是一個「主體」的概念,這樣的理解,在經濟學里也存在,經濟學里的「經濟人」也是一種「經濟主體」的概念。因此不能簡單地將證券法的「任何人」理解為自然人,應該理解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律主體的概念。
其次,從實踐角度分析,實踐中許多法人、組織利用「麻袋賬戶」進行市場操縱行為,從證券交易的名義參加者來看,雖然是以自然人名義進行的交易,但實際上控制這些賬戶的大多是法人和其他組織。從證監會既往查處的市場操縱案例來看,有不少就是法人、組織利用自然人賬戶甚至與自然人聯手進行市場操縱的。其典型案例如1996年6月查處的「北京金昌投資咨詢服務公司、李石聯手操縱鄭百文股票案件」○1。
《證券法》對市場操縱主觀要件的規定
主觀要件有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主觀犯意,二是動機或目的。
關於主觀犯意,《證券法》雖沒有確切規定,但依據各國立法例和我國實踐,不存在過失操縱市場的情形。因此,市場操縱主觀上只能以故意進行,而且多表現為行為人希望某一結果發生,並製造條件促使這一結果發生。
關於動機或目的是否應作為市場操縱構成要件,各國立法例和學界存在爭議。我國《證券法》明文規定「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轉嫁風險」的主觀目的或動機,應作何理解,一直是執法和解釋過程中的一大難題。
我國證券法關於相互委託的規定集中體現在第71條第3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在這種交易中,對手方之間的交易行為並未導致任一方利益的實際變化。這樣就使市場上的投資者產生誤解,認為可能會有更大的交易行為發生,而實際上並非如此。這種方式是交易雙方通過事先約定在某一價格上同時從事大量的賣出和買入行為,從而製造交易量虛增的效果來誤導投資者。
㈨ 專業的股票機構真的能操縱股票嗎操縱股票犯法嗎機構是否都是騙錢的
除非是實力非常強的機構,要不然是不可能操縱的;操縱股票如果有是證據確切,當然可判其犯法;那些向你提供股票的請不要相信,如果你信那到最後大都會賠的,你要這樣想,如果他們真有這本事,那他還用這樣來去做。
㈩ 股票、期貨對倒是否非法
只要不高價抄作買賣就不違法